第七十四章:干什么-《永恒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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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接受过主教洗礼的骑士不配拥有神圣的荣耀,没有魔法长袍和‘睿智者’纹章的法师永远只能在愚昧之海中荡漾,其实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众人不知道的事情,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胖子神情卑微,低着脑袋如此说道。

    灰袍巫妖大笑,眼眶中幽蓝色的灵魂之火忽明忽暗,‘莫斯提玛’忽然狂风大作,那个胖子不得不眯起眼抵抗这种摧残,身上的肥肉吹动,如一层层海浪般翻腾。

    “如果每个人类都像你这样狡诈,估计整个永恒大陆都会沦为你们手中的玩物。”

    “不,这不是狡诈,这是睿智。”

    胖子很努力的睁开了眼睛。

    ....

    安士白将李来福背了起来,即便是黑夜中他的速度依旧惊人,现在他开始庆幸这次护送任务的主角只是一位小孩了,如果是塔斯汀王国里那些讲究吃喝玩乐扯嘴皮的臃肿贵妇,那他现在估计只有安静的找个地方坐下,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然后满脸惆怅的再将尸体运回憎恶山脉,并叹息道:光明神原谅我,他的悲惨遭遇并非游侠精神的凋零,而是因为身材。

    一阵劲风袭来。

    “混蛋,看着你背后!”

    大胡子矮人咆哮着将一个黑衣女人的脑袋劈成了两半,金色的头发在黑夜中飘散,可惜这种美丽最终消散了,而原因是她企图从用淬毒匕首轻轻抚摸那个棕发游侠的后背。

    “我的背后是咱们的宝贝祖宗!混蛋矮人,他要是死在这片恶心的土地上,我敢保证我会被达尔萨斯游侠工会中那群老变态扒光衣服吊在树上示众的!”

    安士白理直气壮的咆哮,并满脸大义凛然的扯了扯趴在他身上一动不动李来福。

    “你明白该怎么做。”

    “好吧,勇敢的矮人觉得这很危险,但是...”

    大胡子矮人摇了摇头,眼眸死死盯着安士白背后的那个混蛋,周身的斗气猛然急剧燃烧,赤红色的火焰渐渐变成了象征制裁的金色。

    “为了炎斧的荣耀!”

    大胡子矮人咆哮着冲向了前方,那里还有躲藏在黑暗中的敌人。

    “喔...大胡子你的个头好像长高了不少。”

    安士白苦笑,一只手将李来福按在他的背上,另一种手上佩戴的空间戒指忽然绽放光辉,一柄黑色长剑陡然出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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